面里吃出苍蝇消费者获十倍赔偿

本报讯(记者陈勇通讯员李柏寰)4月27日,石嘴山市消费者王女士向大武口区游艺街市场监管所投诉,称自己和同事在大武口区一宾馆吃拉面时吃出了苍蝇,宾馆负责人刘某仅答应退款21元,并称苍蝇是王女士自己放进去的,为此双方发生

面里吃出苍蝇消费者获十倍赔偿

  本报讯(记者陈勇通讯员李柏寰)4月27日,石嘴山市消费者王女士向大武口区游艺街市场监管所投诉,称自己和同事在大武口区一宾馆吃拉面时吃出了苍蝇,宾馆负责人刘某仅答应退款21元,并称苍蝇是王女士自己放进去的,为此双方发生争执,王女士请执法人员给予处理。

  面里吃出苍蝇消费者获十倍赔偿

  接到投诉后,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解。宾馆另一负责人邵某承认确有此事。王女士要求该宾馆赔偿其500元,宾馆方面拒绝。经执法人员调查,该店并不存在欺诈行为,王女士500元的赔偿请求无法支持;但依照王女士提供的证据,根据新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相关规定,宾馆方面须支付王女士十倍赔偿。经调解,宾馆方面同意赔偿王女士210元,并向王女士赔礼道歉,双方达成一致,王女士满意而归。

 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,根据新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规定: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,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,不足500元的商品应原价退款且给予500元赔偿;超过500元的,经营者应退款并支付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赔偿。本次投诉饭菜里出现苍蝇,宾馆须承担赔偿责任,如果消费者因食用了有苍蝇的食物而造成伤害,王女士应到正规医院做检查,出示医院证明后,要求商家额外赔偿。

  (原标题:面里吃出苍蝇消费者获十倍赔偿)

相关推荐

推荐内容

右2广告
最新资讯
右3广告